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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s & Courses 講座&課程

課程名稱: 115年度中部地區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第一階段報名
開課中心: 台中中心、彰化中心
開班人數: 100 人
開課日期: 2025年09月13日
結業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上課時間: 114年9月13日-11月16日
上課地點: 台中中心、彰化中心/Google Meet線上
課程費用: 新台幣 7300 元
研習時數: 50小時
線上報名 : 線上報名
講師介紹:
張老師服務工作與精神       
涂喜敏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執行長
 
情緒與人、認知與人
李素芬
國立暨南大學諮商心理與人力資源學系專任助理教授、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所心理師
 
►行為與人、家庭與人
黃佩娟
實踐大學家庭諮商與輔導碩士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輔導概論 、自我探索與輔導
辛宜娟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諮商心理師
 
壓力與適應
李思瑩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諮商心理師
 
人的成長與發展
蔡環如
輔大心理學博士、各大院校巡迴講師、教育工作者
課程介紹:

備註說明:
壹 、 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參加對象:
一、專科畢業(含空中行專),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大學(含空中大學)、研究所畢業之社會人士。
三、大學(含技術學院)2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
四、空中大學學生修滿80個學分以上者。
五、各級學校在職及退休教師。

貳 、 研習內容及時間:
一、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第一階段 :進行26小時大課程及24小時自我探索團體。
二、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課程內容 :
➤大課程時段請參照(圖一)
➤大課程一律以Google Meet進行 
➤小團體為實體課程,每週一次,每次三小時,固定時段進行。
➤地點有台中與彰化兩地可選擇,地址分別如下,請以離家較近與方便為原則做填寫
  * 台中「張老師」中心(台中市進化北路369號6樓)
  * 彰化「張老師」中心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2號)
※以上課程中均不提供餐點,用餐請自理。
 
※小團體時間:
    (1) 小團體會有上午A(9:00-12:00)、下午B(14:00-17:00)、晚上C(18:30-21:30)的時間供選擇,待團體時間確認後會公告讓報名成功的學員選填時間。
    (2) 開班的時間會以中心邀請的團體Leader時間為主。

參、義務「張老師」甄選方式:
一、每階段結束後需經過評量通過後,始邀請參加下一階段研習課程,三階段皆通過評量者,得受聘擔任義務「張老師」,且必須至少服務1年。
二、研習期間大課程請假不得超過2堂,小團體請假不得超過1次若缺席堂數超過者,視為自動放棄進入期末評量,無法繼續下一階段訓練。
三、通過三階段訓練之學員,將受邀請擔任台中/彰化中心之義務張老師,從事1980專線輔導工作為期1年,每週值班2次,每次4小時,始取得義務「張老師」資格。義張採一年一聘制,每年年終須經考核合格始予續聘。
四、通過第一階段學員若不克參加第二階段,可保留資格1年至115年度止,銜接第二階段的訓練。
五、通過第二階段之學員若不克參加第三階段,建議明年從第二階段重新開始參訓以免銜接困難。
六、本課程結合志願服務基礎及特殊訓練,需完成三個階段訓練始能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肆、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至114年9月6日。
二、報名方式 : 一律以此份google表單填寫報名表。
三、研習費用 : (第2、3階段研習費用另定之)
  1. 一般民眾 : 7,300元
  2. 輔導相關工作者 : 5,000元
  輔導相關工作者之條件:相關研究所畢業且目前專職(非兼任)從事輔導相關工作滿一年者,檢附畢業證書及工作證件影本。
 
四、繳費方式:
  1. 劃撥繳費:
   帳號:22544399
   戶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請於備註欄註明活動名稱、參與者姓名)
  2. 金融卡ATM轉帳:
   戶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
   銀行:012 台北富邦學士分行
   帳號:02301-02505-6800

五、退費辦法 : 
  1. 請持原繳費收據親自辦理(收據請務必妥善保存)。
  2. 開課日期7日前辦理,可退費90%。開課日~6日前辦理,可退費80%。
  3. 上課時數未達1/3之前辦理,可退費50%。(小團體與大課程合計時數)
  4. 上課時數已達1/3,恕不退費。(小團體與大課程合計時數)
  5. 以ATM轉帳方式退款,學員需提供轉入之開戶銀行、戶名、帳號及親自簽名之書面資料,轉帳手續費由主動提出取消課程者自行負擔。

六、義務「張老師」工作內容:
  1.1980專線輔導工作
  2.函件輔導工作

備註:
一、義務「張老師」儲備訓練第1階段期滿,通過評量後,始能邀請參加第2、3階段訓練。
二、第二階段於114年12月13日至115年3月25日,以學習輔導技巧及各類問題輔導策略為主,第三階段自115年4月1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以實務演練為主(日期後續有可能會因實際情況做些微調整)。
*每階段都會於週日進行先上課程,平日進行實務團體。
*每階段皆需通過考核始得參加下一階段,通過全程考核者,得受聘擔任義務「張老師」,且須至少服務一年。
*通過第三階段後預計會於9/1開始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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