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師服務Service

Social Work Service 社工服務

1. 合作式中途班(於民國111年7月31日方案結束)
  • 服務內容:如一般國中學校,設置課程,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的機會,並且依據不同的學生適性輔導、穩定就學,期望幫助學生回歸校園。
  • 服務對象:基隆市國中九年級虞輟學生。
2 . 社區少年服務中心:
3 . 兒童及少年保護服務
  • 服務內容:
    • (1) 個案工作與家庭功能評估及處遇服務、醫療扶助、經濟扶助、危機處遇等。
    • (2) 家庭、團體與親子活動、子女會面安排、親職教育課程等。
    • (3) 兒少保預防宣導工作。
  • 服務對象:台北市松山、內湖區兒童及青少年
4 . 青少年自立生活適應服務
  • 服務內容:個案訪視、經濟補助、心理諮商、團體活動
  • 服務對象:
    • (1) 15-18歲經安置後無法適應安置機構。
    • (2) 年滿18歲離開安置機構1年內。
    • (3) 居住於家中家庭無法發揮照顧功能。
    • (4) 家逢變故需獨立生活青少年。
    • (5) 感化教育後追經司法裁定結束感化教育之少年
5 . 逆境少年及家庭支持服務計畫
  • 服務內容:個案、家庭訪視、團體輔導活動、親職教育、反毒宣導活動。
  • 服務對象:居住嘉義、台南、高雄市之青少年,有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物質,經法院、學校轉介之個案。
6 . 未成年非強制性行為關懷處遇方案
  • 服務內容:
    • (1) 透過社工訪視會談、團體工作、心理諮商、陪同偵訊、陪同出庭、連結法律資源等方式協助個案,從基本保護知能(性行為知識、自我保護議題)到身體自主權及自我價值提升(自主選擇的意識、能力、權力及責任承擔),自我重新定位。
    • (2) 協助少年家長在事件發生後親子關係處理及因應警政司法系統相關流程,促進正向家庭支持功能。
  • 服務對象:設籍或實際居住台中市12歲以上未滿18歲非強制性行為之少年及其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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