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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tures & Courses 講座&課程

課程名稱: 夢想與夢工作-表創性藝術治療實務工作坊
開課中心: 中壢中心
開班人數: 12 人
開課日期: 2024年09月21日
結業日期: 2024年09月22日
上課時間: 9:00-16:00
上課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A棟3樓
課程費用: 新台幣 6800 元
研習時數: 12小時
線上報名 : 報名截止
講師介紹:
官網報名不代表報名成功,請詳閱簡章內容及點入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yLtpQaAJxToGui3r7

填寫表單以完整您的報名資料,
繳費方式提供銀行匯款、郵局劃撥,繳費後才算報名成功,謝謝!

課程講師:吳明富 老師

           (一)學歷:美國聯合大學藝術治療博士  
           (二)現職: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輔導與諮商學系 副教授。  
           (三)證照:美國藝術治療執照協會認可證書
                             紐約州創造性藝術治療師執照  
                             美國藝術治療協會(AATA)專業會員  
                             康乃爾危機處理(Cornell Crisis Intervention)訓練

課程介紹:

【課程目標】

1、 認識以人本存在藝術治療取向進行結構化夢工作和生涯輔導之理論與實務。
2、 透過探索夢和隱喻及象徵,思考和梳理個人之存在議題,並轉化應用於助人工作中。
3、 引導參與者使用表達性和創造性媒材,包括繪畫、圖卡、攝影、寫作、遊戲和肢體動作,透過團體的表創性藝療活動,探索夢境,以及自身存在和生涯議題。

【對象】
            1.對藝術治療及其應用於家庭有興趣的一般民眾
            2.想認識家族治療、表達性媒材在家庭的應用的一般民眾或助人工作者
【人數】25人(12人以上開班)
【費用】6,800元

※與「3/2(六)-3/3(日)兒少表創性藝術治療工作坊合報

以上2堂合報優惠價:兩堂合報優惠價:11,560元(原價13,600元)
 
【專業認證】
可協助申請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滿三人才可協助申請,請務必於報名資料申請積分欄位確實提出申請,以利統計。


※請學員自行準備※
1、請學員攜帶一台手機,並在筆記本上詳細寫下二個夢境(可以是近期或工作坊前所做印象深刻的夢境,或是長期以來重覆做過的夢境),做為工作坊中探索自身存在議題的基礎
2、每人帶兩本可以剪貼用的舊雜誌(生活化,圖片較多的雜誌)


※開班狀況於開課前一週簡訊通知
※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

更多課程資訊
桃園張老師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oyuan1980/

備註說明:

【報名流程】


【注意事項】

  1. 學員一律採「線上表單報名,報名後需收到繳費通知email並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2. 請務必確認「繳費通知」mail之金額,繳費後即不受理
  3. 學員填寫報名表,請確保基本資料及通訊資料正確,以免影響您的上課權益
  4. 繳費發票一律課程「當天」分送,如有特殊需求請電話洽詢,務必妥善保管繳費發票,若遺失,恕無法補開及退費,如需特定收據抬頭及統編,請在繳費後,於【繳費完成回覆表單】填寫。
  5. 開課前5-7天將以電子郵件寄發上課通知,如未收到請務必電話洽詢。
  6. 為保有老師的教學品質和其他學員與上課權益,請務必「準時」到達現場。
  7. 本課程退費辦法依照桃園「張老師」心理學苑。學員因故申請退費,採匯款轉帳方式退款,學員需提供本人轉入之銀行存簿封面,銀行轉帳手續費30元由主動提出取消課程者自行負擔
  8. 全勤出席者,本中心將核發研習證書,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9. 為尊重講師智慧財產權,所有課程請勿私自錄(攝)影與錄音,謝謝!
  10. 除天然災害、強烈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停止上班上課),其餘國定假日均照常上課。

※請假超過3.5小時者,將不頒發課程證書
※開班狀況於開課前兩週簡訊或email通知
※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  


【優惠辦法】
擇一使用 (任何適用優惠辦法請於繳費前提出,繳費後恕不受理)
九折優待:
1.兩人同時完成報名繳費。
2.學生優惠(限本人,並請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持張老師月刊貴賓卡(限本人,並請附上貴賓卡影本)。
4.同一人同時完成繳費兩項課程。
5.開課日前一個月完成報名繳費。
6.持救國團終身學習卡(限本人,並請附上學習卡影本)。
7.舊生持相關證明報名課程(兩年內研習證書,需於繳費前提出,繳費後不受理)
八五折優待:
5人以上團報

【退費辦法】

「退費」辦法(請務必詳閱!)

自 110 年 12 月起,報名課程後,若遇相關因素無法參與,請依下列規定申請辦理退費。
=退費辦法=
一、110年12月起,課程報名後無法參加,可保留研習費用,轉至其他課程(限轉1次)當年度課程。
二、退費辦理除因課程開課當日突發狀況(意外事故、急症)之外,皆須在開課前辦理完畢,開課後恕不受理。
三、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情形辦理退費:

(一) 一般情況
1. 於開課日30天前提出退費申請,將退還繳納總金額 90%。
2. 於開課日21-30天內提出退費申請,將退還繳納總金額80%。
3. 於開課日11-20天內提出退費申請,將退還繳納總金額 70%。
4. 於開課日10天內提出退費申請,將不予受理退費。
※上述計算以實際天數計(含例假日),不以上班日計。
例:工作坊開課日為4/1-2(12小時):30天前為3/1以前;21-30天內為3/1-3/11;11-20天內為3/12-3/21;10天內為3/22-4/1。
※以下為退費金額例子。
例:工作坊課程費用 2,000 元,欲在開課日30日前提出退費申請,則退費金額為(2,000 元x90%)=1,800 元。
(二) 特殊情況
1. 因未達開課人數或其他特殊因素無法開班,將全額退費,最遲於開課前3日以簡
訊通知,敬請留意。
2. 如個人因疾病、兵役、調職、喪假等不可抗拒之理由辦理退費(請持證明文件),扣手續費10%。

四、若逢強烈颱風、地震等天災,依照桃園市政府人事行政局宣佈停止上班之公告狀況,承辦人會以簡訊與電話通知課程延期或取消。

五、退費方式

(一) 學員因故申請退費,一律以匯款轉帳方式退款,學員需提供本人轉入之存簿封面影本及工作坊收據正本,退費轉帳手續費30元由主動提出取消課程者自行負擔。
(二) 收到帳簿影本及工作坊收據正本後將在三個月內匯入指定帳戶,(需配合中心上班時間辦理),並電子信箱或去電通知補摺查帳,恕無法當日申請當日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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